• 安徽省药监局依法暂停销售4种违法广告药品
  • 发布时间:2008-10-16 16:48:10 来源:中国广告黄页信息中心
  •      近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向4家药品生产企业发出暂停销售通知书。被暂停销售的药品分别是湖北创力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癌平片(广告标示为抗癌一号);广东康祺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神曲胃痛胶囊;海南中瑞康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吡格列酮口腔崩解片(广告标示为佳普喜口腔崩解片);中新药业天津乐仁堂制药厂生产的羊痫疯癫丸。

          以上药品在安徽省媒体上利用医疗科研机构、专家、患者为产品疗效作证明;擅自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严重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次公告并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药品广告,但其仍拒不改正,对此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不断。

          自2008年10月13日起,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暂停上述4种药品在省内行政区域销售。

          同时,该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发现仍在销售上述药品的,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的措施,并责令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原广告发布媒体上刊登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